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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打造风险管理中心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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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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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办函〔2021〕83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打造风险管理中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打造风险管理中心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22日


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打造风险管理中心工作方案


  为抢抓广州期货交易所落地契机,健全政策体系,完善发展环境,将期货业打造成为广州金融业“十四五”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发展期货业和期货市场,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能,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二)发展目标。

  给予资金等多方面扶持政策,全力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发展。以“创新型、市场化、国际化”为原则加快建设,完善金融人才机制,引进高端期货人才,建设安全、高效的技术系统,依托湾区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紧扣服务绿色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倡议等主题研发产品,逐步形成系列化和多样化的创新产品体系,打造期货行业的“广州价格”,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努力把广州期货交易所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期货交易基础设施。

  充分发挥广州期货交易所的龙头带动作用,集聚一批优质的期货经营机构、风险管理机构,吸引一批期货高端人才来穗发展,积极营造期货市场良好生态环境,大力发展金融科技及相关产业服务期货市场,推动期现货、期货与其他实体产业及金融业协同发展,深化穗、深、港、澳金融交流合作,打造立足广州、辐射湾区、面向全国的风险管理中心,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

  二、培育集聚广州期货市场主体

  1. 培育设立期货公司。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具有良好声誉和经营业绩的境内外企业、机构在穗设立期货公司。探索设立跨境合资、独资期货经营机构,鼓励在穗金融机构与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合作,成立合资金融集团或期货公司。支持期货公司在穗设立风险管理子公司及相关机构。(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

  2. 支持在穗期货公司发展壮大。鼓励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集团或在某一商品领域、投资领域具有领先优势的机构参股期货公司,增强资本实力。支持在穗期货公司对标行业头部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方式,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公开上市等方式发展壮大。加大支持力度,帮助在穗期货公司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市商务局)

  3. 支持期货市场参与主体优化产品与业务。支持在穗期货公司及其风险管理子公司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需求,探索开展基差交易、仓单服务、场外衍生品业务等风险管理业务,丰富业务体系,提升综合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

  4. 推动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参与期货市场。支持银行机构积极开展期货资金结算存管、风险管理等业务。鼓励银行、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合作,推动“保险+期货”等新型业务落地,加强银行、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的业务联动,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

  5. 推动基金公司积极参与期货市场。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围绕广州期货交易所集聚、培育一批公募、私募基金参与期货市场交易,培育高水平的商品投资基金经理(CPO)。推动期货公司转型发展,支持期货公司设立公募基金,提高风险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

  6. 发展期货市场中介机构。积极引进和发展会计、律师、资产评估、信用评级、投资咨询服务等期货市场中介机构,引导中介机构规范经营,促进中介服务市场专业化、高端化发展,构建机构众多、服务优良的期货市场中介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广东证监局、市司法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7. 支持期货相关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支持通信运营商围绕广州期货交易所的撮合主机建立托管机房,提高系统稳定性、可靠性、实用性,丰富技术服务内容,优化关键技术指标,吸引交易商和期货公司租用,大力发展期货市场科技开发、系统维护等配套服务。鼓励数字金融发展,对于采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赋能期货业务和管理的经营机构及科技企业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 优化期货相关数据服务。吸引境内外金融科技、数据资讯服务提供商来穗发展,聚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领域的金融科技企业,提供期货交易结算、风控管理、行业分析、资金监控等服务,完善期货市场链条,不断优化期货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建设基于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中心

  9. 鼓励企业利用衍生品工具加强风险管理。发挥广州产业链长、上下游企业众多、商品交易发达的优势,加强宣传引导,支持产业链上下游实体企业充分运用期货和期权等工具对冲风险,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应对价格波动的风险防范能力。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决策和风险防控机制,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主业,依法依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防范价格波动风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

  10. 利用期货助推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广州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聚集上下游相关企业和周边服务商,带动商品进出口,建设大宗商品产业聚集区。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充分发挥期货“价格晴雨表”功能,推动相关现货产业生产、加工、贸易高质量发展,强化定价中心功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我市各类交易场所与期货交易所加强合作,实现期现货市场联动发展。(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11. 促进期货业与其他金融业协同发展。在满足法规制度的前提下,鼓励期货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开发跨市场、跨产品、跨业务的金融产品,满足不同机构开展多元化投资的风险管理需求,推动期货业与其他金融业协同发展,完善广州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促进金融资源加速集聚和优化配置。(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

  12. 建设广州商品期货交割中心。结合粤港澳大湾区产业需求,引导实体企业建设商品期货交割库,延伸期货产业链条。鼓励支持广州地区符合条件的现货企业申请与全国各大商品期交所设立保税交割库。鼓励全球供应商和批发商参与交割库市场交易,培育期现结合经营的大宗商品交易商。支持期货交割相关仓储、物流产业发展,采用现代仓储管理技术,提升运输效率,实现产业良性循环。(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广东证监局、南沙区政府)

  四、加大期货市场政策扶持力度

  13. 在现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期货业的扶持力度。修订完善《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出台相关措施加大对期货业的扶持力度,同时积极向省争取政策支持,全力推进广州期货业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14. 加大期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引进具有行业领先视野、熟悉境内外期货市场发展规律及相关金融规则的高端期货人才,加大对期货行业人才的激励,打造兼具理论和市场经验的期货管理、交易和技术研发人才队伍。鼓励高端期货人才依规申请我市人才绿卡、申报高层次金融人才,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给予落户、子女教育、购房、购车、人才公寓等方面扶持政策,吸引期货相关人才在穗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5. 建设期货产业集聚区。在南沙区建设期货产业集聚区,打造集商务办公、数据处理、灾难备份、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会议培训于一体的期货产业园区。在天河区建设期货特色楼宇(片区),以广州期货交易所为核心,引导产业聚焦,推动各类期货、基金公司和中介等机构,以及与期货交易及资产配置相关的金融机构落户,建设风险管理中心的优质载体。(责任单位:南沙区政府、天河区政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五、营造期货市场良好生态环境

  16. 设立期货市场智库。设立期货市场专家库、期货市场研究院、期货业发展咨询委员会,与主流智库、国内外高等财经院校、科研院所、知名期货研究机构合作,打造以期货及衍生品为主要研究内容的一流智库,为广州期货交易所发展和广州风险管理中心建设提供智力支持。(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

  17. 举办高端期货论坛及会议。与境内外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本地高端论坛举办方等加强合作,举办广州期货高端论坛及大型国际期货会议,邀请业界专家学者围绕期货和风险管理主题进行研讨,促进国际交流,不断提升广州期货市场影响力,打造广州期货市场知名品牌。(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市委外办、市商务局、南沙区政府)

  18. 开展期货教育培训。鼓励本地高校设立期货学院或开设衍生品专业课程,支持专业培训机构引进期货及衍生品培训项目,鼓励高等院校与期货交易所加强合作,通过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建博士后工作站和衍生品发展研究中心等方式,共同培养风险管理人才。鼓励广州期货交易所与广州地区实体企业、金融单位共建学习培训基地,促进本地区期货人才队伍发展。(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

  19. 加强期货领域投资者教育。加大对期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在期货经营机构营业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及新媒体等渠道投放投资者教育产品,普及期货基础知识。开展期货法律知识咨询,引导投资者持续便利地获取期货知识,认识投资风险并掌握风险防范措施,知悉权利义务,树立理性投资理念。(责任单位:广东证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 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建立期货行业跨境双向交流机制,鼓励期货公司“走出去”,在金融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提升在国际金融市场竞争力。通过招商推介、开展国际交往等方式,加强与芝加哥、纽约、伦敦、法兰克福、新加坡、香港等全球主要期货市场合作交流,不断提高广州期货市场国际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市委外办)

  六、完善期货市场风险防控机制

  21. 加强沟通协作。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与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建立金融监管与司法协作机制,加强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法院、仲裁委的交流,依法引导规范期货市场主体行为。推进专项治理净化金融环境,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广东证监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广州仲裁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2. 维护期货市场秩序。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严格禁止本地区非法设立期货经营机构、非法代理期货买卖、非法或变相设立期货交易场所及从事其他期货违法活动。严厉打击非法期货经营活动,维护期货市场安全稳健运行。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形成对期货市场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和防范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公安局、广东证监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广州市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打造风险管理中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总召集人,广东证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广东银保监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天河区人民政府、南沙区人民政府、市法院、市互联网法院、市仲裁委等单位作为成员,负责相关工作统筹协调、任务分解、检查督办。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分管领导担任。适时召开工作例会,形成我市系统推进、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扶持力度。在现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期货业的扶持力度,把广州期货交易所、期货业作为“十四五”期间广州金融业重要的项目、产业予以扶持,营造优良的金融生态环境,吸引境内外优质机构、高端期货人才来穗发展,建设高标准期货市场体系。

  (三)加强正面宣传。采取灵活多样、分期有序的方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展示期货市场优秀案例,宣传期货市场发展重要成果及期货服务实体经济经验做法,形成全社会“懂期货、用期货”的良好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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